患者擁有就醫選擇權,選擇到我院住院治療,是對我院的信任;為患者解除病痛,早日康復是我院醫務人員應盡的義務。為了患者在住院期間能夠在安靜、舒適、安全的環境下得到有效的治療和護理,需要醫患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各自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。
一、 醫師、護士的權利和義務
1. 醫師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,進行醫學診察、疾病的調查、醫學處理、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,選擇合理的醫療、預防、保健方案;
2. 醫師、護士在執業活動中,人格尊嚴、人身安全不受侵犯;
3. 醫務人員應遵守法律、法規,遵守技術操作規范;
4. 樹立敬業、求實、奉獻精神,遵守職業道德,履行醫師職責,盡職盡責地為患者服務;
5. 關心、愛護、尊重患者,保護患者的隱私;
6. 宣傳衛生保健知識,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;
7. 醫師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取、非法收受患者財務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。
二、 患者的權利和義務
1. 患者擁有健康權、就醫權、選擇權和隱私權。有對醫院管理、醫療、服務等的建議權和批評權。
2. 在住院期間患者的人格尊嚴、人身安全不受侵犯。
3. 住院期間再醫護人員不違反保護性醫療制度的前提下,患者有權向、醫生或有關部門了解自己的病情、治療和費用等情況。
4. 住院期間,患者應按時交納住院費,服從醫護人員的管理和安排;如實向醫生、護士反映自己的病情,遵守醫囑,接受治療和護理,不能自請外院醫生診治。
5. 住院期間,患者不得擅自離開醫院,如果擅自離院發生的意外,醫院不承擔責任,無故離院超過24小時者,按自動出院處理。
6. 住院期間,患者活動時應注意安全;活動不便須入廁,須有家人或陪護陪同,如無人陪同請告知護士;地面使用消毒液擦拭待干后可進行活動,行走時應小心,謹防跌倒;使用開水時防止燙傷。
7. 患者應自覺維護病房、洗漱間、廁所、浴室等區域的清潔、衛生,禁止往水池和廁所傾倒贓物;不在病區吸煙,不隨地吐痰,不亂扔雜物,不往窗外投擲物品。
8. 住院期間,患者不得把貴重物品帶入病房,現金、證件、首飾、手機等自行管理,如丟失,自行負責。
9. 住院期間,患者不在病房使用各種電器,如:電爐子、電熱杯、電暖氣、充電器、酒精爐、電視機、飲水機等。
10. 住院期間,患者及家屬,一律不得在病區內使用移動電話,以免電磁波干擾各種醫療儀器和使用,影響病人的診斷治療。
11. 住院期間,患者如有問題需要解決或發現不安全隱患,應立即向值班護士或醫生反映。
12. 為保證患者在醫院有良好的休養環境和診療秩序,請患者的家屬不在病人休息及醫生查房時間來探視。
13. 出院時,患者按規定辦理出院手續,交清病房物品,并持病人出院許可單,經傳達室認定后方可離院。